曾經有個女生愛了不該愛的人,男人是有家室的騙她說離婚手續在辦理中,交往不久就用各種借口叫女生出面借錢,錢沒借到就分手了。這女生找我傾訴時說她真的很想報復,我勸她到此为止,否則是不理性的加劇損失。吃虧上當了想報復是常情,一點不难理解,問題是:幾時了?報復了真的會開心嗎?未必。現如今如果還有人以為:一丁點虧都不能吃,一點當都不能上,那我覺得只有二種人,一是不正常,二是太幼稚。每個人從幼兒學步開始就是在跌跌撞撞中走向終點的,分別只是每次跌倒時的年齡情形不同而已。情感也是,有付出不一定就能得到,多多少少都在優、喜、對、錯中起伏過。發生過的事情,自己多少也是有錯的,無論你犯的錯是大是小,都要付出代價,這好比去餐廳吃飯,點的菜多难吃也是要付錢的,就這麼簡單。對那些受過的傷痛,最好的辦法是選擇性失憶,盡量忘記所有不愉快的事情,記住所有感動的,甜蜜的,窩心的,歡喜的事情並心存感激,這樣做與人品、對錯沒有關係,只是只要你記住別人的好和感恩,想起那些快樂的往事,心情是會很愉快的。相反,如果有怨恨,心裏是又難過又不舒服的,把一生遇到的好人好事填滿記憶該有多美好,多快樂。記住該記的,忘掉該忘的,幹嘛要讓傷痛持續留存心中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