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知道很多人都非常在意別人怎麼看自己,夠不夠尊重自己,哪怕是言語之間的一點差池,都可能引起非常大的反感情緒,甚至認為是一種冒犯。其實,“自尊心”的本意好像是:因為尊重自己,所以,更在乎自己的行為和言談舉止,自己希望做一個有尊嚴的、被尊重的人,這是一種心態,一種對自己的要求,一種讓自己努力學習積極面對生活的動力,一種對自身教養的約束,因為自尊,我不能讓自己活的那麼不堪。這完全是一個人自己的精神狀態,至於別人對你夠不夠尊重,那完全是另一個人的事情,是另一個人展示自己教養的行為,我們用的著動氣嗎?碰到沒有禮貌的人,如果實在氣不過,這樣想好了,你也根本不會尊重他,彼此不過打個平手而已,有什麼好生氣的?我有個朋友十多年前去香港旅行,在海運大廈購物期間,她進了一家店舖,請售貨小姐拿一條牛仔褲試穿,小姐先看著她說:這條褲子要港幣二千元,她說她買了褲子外加兩雙合共港幣一萬二千元的鞋子,她跟我說:我讓她知道什麼叫狗眼看人低。我對她說:你多一件不多,少一件不少,為什麼要讓一個沒禮貌的人口袋佣金賺滿滿?你傻呀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