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相信愛和恨也是有盡頭的,有些相愛的人能一生相守,就算吵吵鬧鬧,還是白頭到老,是因為彼此還願意相守,是緣份沒盡。有些恨,說是一生難忘,也許需要的只是時間。有讀者說,她看到情緒出路的讀者留言,知道一些人心裡有怨恨,所以想分享她的經歷。她是香港人,23歲的時候認識她32歲的前夫,他們一見鐘情,她發瘋的愛這個男人,眼裡看不到這個男人任何缺點,她父母跟這個男人接觸幾次後,極力反對,苦勸她離開這個男人,她和父母翻臉,直接搬去男家同居,一年後連父母都沒通知就跟這個男人旅行結婚了。婚後不久就生了個女兒,她辭去原來在珠寶店的工作,專職家庭主婦,一心一意照顧孩子和丈夫,在她心裡,先生就是一切,她自己半夜肚子痛到要去急症室,都怕影響先生睡覺,自己靜靜的剩計程車去醫院看完病自己回家為先生準備早餐,她覺得可以這麼愛自己的丈夫是很幸福的事情。雖然先生經常出差一兩天,她從來沒有懷疑過先生會出軌,可是,在女兒2歲的時候,先生不但出軌了,還很縝密的把錢財安排成了負債。
她們住的房子是先生的名字,她先生離婚前10個月,把房子分別抵押給銀行和財務公司,已經把錢拿去給外面的女人買了房子。她先生提出離婚的時候,告訴她已經不愛她了,女兒歸她,如果她想繼續住在原來的房子,貸款就由她承擔,無論她怎麼苦苦哀求,先生只是丟下5萬港幣就走了,再也沒有聯絡,她說,她最痛苦的時候,怎麼死都想好了。沒有死,抱著女兒搬去沒有電梯的舊房子,她開了個網店,開始自已養活自己和孩子,因為忙,傷痛也漸漸的淡了。轉眼6年過去了,前夫來找她,說自己被騙了,希望她看在孩子的份上,可以重新接受他,他懇求復婚。她說:你知道嗎?這個我曾經那麼愛又那麼恨的男人,曾經不止一次的想過,再見他會是什麼心情?結果,再見他,我才發現,我一點感覺都沒有了,我甚至一丁點都不好奇他是怎麼被騙的,只是很平靜的告訴他:你死了這條心吧,也別借看女兒之名來找我們,女兒到16歲我會一五一十的告訴她為什麼離婚,你再來找我,我就報警。她認為,無論受到什麼創傷,忙碌,專注其他事情,一定能減輕痛苦,甚至讓愛、恨消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