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夫妻之間有矛盾,彼此都在糾纏對方的態度和行為。不如自己意的,就是不對,就是不應該。其實,行為,是性格決定的。婚前戀愛腦,婚後就是要“受”呀,是自己的責任。有個親戚妹妹說她先生是守財鬼,夫妻每次吵架都是因為花錢。這次又因為錢大吵,原因是,她想給自己父母買一些新家電,先生不同意。她說:我父母是那種節省了一輩子的人,家里的電器早就該換了,冰箱都不制冷。他們只有我一個女兒,我不照顧他們誰照顧?我本可以先斬後奏的,因為尊重他才跟他商量,他一口拒絕。怎麼可能不吵架。
我問:你沒有私房錢嗎?她說:有啊。問題是,照顧岳父岳母不是他的責任嗎?姐,我告訴你,他收入很好的,疫情期間都沒少賺一分錢,他就是小氣鬼、守財奴。我們有車,他不經常開,因為油價太貴,他坐公車上班。我說:拜託,他連花在自己身上都捨不得,你何必難為他呢?這種事情,不是什麼“對不對、應不應該”,他的性格就是這樣。你搞清楚他的性格,避重就輕,婉轉去幫助或者補貼娘家就完事。幹嘛要吵呢?難道你能改變他的性格?夫妻相處,別想指手劃腳改變對方,想想怎麼遷就、互補,才能面對現實和解決問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