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句話說:未經他人苦,莫勸他人善。旁觀者看人、事,總是可以把事情想得很簡單、輕鬆,用道理來說事,可以義正辭嚴。可是,在感情這一塊,尤其是夫妻感情,不適用。夫妻之間的愛與恨,根本不是外人可以理解的,包括子女。有個快三十歲的女生說,她三歲父母就離異,爸爸跟情人遠走他鄉,是媽媽把她養大。她說:四年前我爸和小媽就來找我,我爸已經跟我說過無數次對不起。他和小媽也很可憐,他們的兒子因交通意外,往生了。現在,爸爸只有我一個孩子,他也三番五次叫我轉告我媽,是他對不起我媽媽,請求媽媽原諒他。
她說:我媽就是不依不饒,她只要知道我們父女相見就大發雷霆,她甚至警告我:可以斷絕母女關係。我爸已經道歉了,她還要怎樣嗎?她是不是太狹隘,太小心眼?我是他們共同的孩子,因為她,我爸都沒來參加我的婚禮。你覺得我媽是不是太過頭了?怎麼勸都沒用。我說:換我,我不會勸我媽媽原諒。你不理解你媽的“恨”,是你沒有相同的經歷。你可以私下去孝敬父親,但是,我個人認為,你更應該孝敬的是你母親,她一個人把你養大,真的不容易。你不理解她,就尊重她吧,怎麼對待你父親,是她的權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