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很多年過六十的人,他們對生死的態度是:小病去治療,大病放棄治療,堅決不進ICU。我聽到一些朋友說,他們簽了文件的,放棄病重時進加護病房。我個人也打算這樣做。我覺得,壽命無論長、短,只要往生了,都是『壽終正寢』。問題是:活著的品質。是健康,行動自如,還是長眠病榻?長眠病榻,不僅累人,自己也是吃盡苦頭,而且,沒有尊嚴。有個朋友說,她七十六歲的老媽肝癌晚期。遠在美國的姐姐說:傾家蕩產也要給老媽最好的治療。
她說:我們的父親三十年前就往生了,媽媽是我們最親的人。問題是,我媽根本就不去醫院,拒絕治療。我勸老媽去醫院,她罵我,她沒去醫院,我姐打電話來罵我。我真的壓力非常大,幾乎沒辦法睡覺,怎麼辦?我說:坦白講,我覺得你媽好棒喔,她自己都看得開,換我,我會成全她。進了醫院,她就無法自由行動了。陪著她去吃吃喝喝吧,她想幹什麼,都支持她,還能吃、喝,行走,一定比睡在病床好。你媽的生命已進入倒計時,尊重她的選擇吧,讓她少受點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