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最容易犯的錯誤之一,就是說了不該說的話。 有些話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說,比如,傷別人自尊心的話。有些女生婚後抱怨丈夫賺錢少,整天碎碎念,拿丈夫跟別人比,我個人覺得是最要不得的。有個已經結婚十五年的太太告訴我,她公公突發心臟病,昏倒在家門口,送院途中就往生了。先生的姐姐把婆婆接去日本一起生活。她說:公公往生,我先生就去陪他媽媽,一個月不到,給我一份離婚協議,協議內容是:兒子今後的學費他去交,他淨身出戶。
她說:淨身出戶個鬼,房子還有十七年房貸,我怎麼還?他根本是甩手走人。他姐姐很有錢,我猜婆婆把房產給我先生了。我問他是不是拿到財產,他說:別算計婚後財產這回事,我名下什麼都沒有。是受夠了我看不起他,數了一大堆我之前說他不爭氣、沒本事的話。他以前就是一副吊兒啷噹的樣子呀,我罵他是為了激勵他,給他一點壓力。他現在是拿這些當藉口吧?就是不要跟我共享好日子嗎。我說:我猜你以前的很多話是傷到他了。人在數落別人的時候很容易貪口舌之快的,為自己種下惡果很正常。先不評論他的做法,這個籍口肯定是你給他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