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都會高估自己的能力和忍受力。這不是故意而為,誰不想做個好人,做個豁達、理性的人?但是,想是容易的,不一定能做到。有個太太告訴我,她結婚十五年,三年前先生的出軌事件,是小三故意讓事情曝光,公公婆婆全部被告知。小三的要求是:不離婚娶她就要給錢。當時她們全家都認為小三太下作,先生也聲聲後悔當初。結果,為了維護先生的臉面,連銀行透支都用盡才湊夠錢了斷小三的糾纏。
她說:為了我們的家,我是想原諒我先生的。可是,小三曬出來他們的通訊記錄,我先生給她的情意綿綿信息和禮物,我生病都騙我工作忙其實去陪她,點點滴滴都在我的腦中揮之不去。事情是已經過去了,但是,我們不可能是從前的夫妻,回不去了。我想原諒他,可是做不到。現在看著我先生,我心裡總有恨,我已經決定離婚,我太不快樂了。我說:那就別想太多,跟著自己的感覺走吧。努力過了,做不到就放棄,放過自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