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很多中年女性朋友,她們善良,有教養,專心婚姻。愛家、愛丈夫,對丈夫基本上是千依百順,她們很在意要“尊重自己的丈夫”給足丈夫面子。她們當中,真正幸福的不多,先生家暴(語言暴力也是暴力),出軌的是多數。我旁觀的感悟是:她們把先生寵壞了,沒有正視自己的家庭地位,忽略了人性本自私。情深深,愛濃濃講不了幾年的,婚姻是搭伙過日子。家庭好比夫妻共同經營的公司,各有一半話語權,無論你是那一方,如果你放棄自己的權力,完全由另一方說了算,那麼,不要忘記,你是沒有辦法放棄「損失」的。
婚約本身,包含彼此約束的權利。不要把自己對伴侶的尊重想的那麼美好,碰到你寵他、愛他、尊重他,他懂得珍惜,與你相向而行,是運氣,不是必然。人性,它經不起「寵」,有些寵愛和尊重,會不知不覺間坐大了人性的貪婪和自大。假設一個公司不規定員工的責任和業務,這公司很快會倒閉的。我個人覺得,如果想要婚姻穩固,一定要訂規矩,規定彼此守護對方、守護家庭。我認識一位先生,他娶了一個很任性的女人,婚後第一次吵架女人說出“離婚”。他很嚴肅地對老婆說:這一次我原諒你,下一次你再說離婚,請直接搬走,我一定離。他們現在七十多歲,好得很。人,犯錯的基本考量一定是:不怕,成本低。規矩,是對彼此的尊重和保護,也是自己的權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