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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能做到的事情

很多朋友心裡介意的是:親友對自己有沒有關心和愛護。如果感覺不到想得到的關愛,就會覺得自己很可憐,甚至情緒低落,好像就是沒有什麼值得快樂的。有個中年太太說:我爸媽重男輕女,我從小到大,吃飯的時候,好魚好肉爸媽一定是先夾給弟弟吃。就算弟弟不回來吃飯,媽媽也會盛出來留給弟弟。有時候剩菜放了兩天弟弟沒吃就到我吃。我小時候真的有幾年都懷疑自己不是爸媽親生的。我結婚的時候,我媽說:你命好,嫁給有錢人家,想要什麼以後自己買。爸媽只給我五萬台幣,我怕夫家見笑,說爸媽給我一百萬。還好我先生不在乎,我就假裝自己的私房錢不少。我弟結婚的時候,爸媽全款一千六百萬給弟弟買婚房。

她說:婚後我一直相夫教子,孝敬公婆,沒有偷懶。先生從來沒有穿過一件皺巴巴的襯衫出門。可是,我告訴你喔,週末公公婆婆和小叔一家喜歡在家裡打麻將,我常常一個人在廚房忙翻天,也沒有人來幫忙。我多辛苦,大概他們都覺得是應該的。我先生雖然在錢上面沒有虧待我,但是,很少說暖心的話,我過生日他都只是給個紅包,都沒有給我禮物耶。是不是像我這種人,天生就沒人心疼?我說:那好辦呀,你不會自己心疼自己嗎?你想要的禮物,自己去買不爽嗎?又快,又方便,還可以挑選到心滿意足,有什麼不好?最直接、有效的犒賞自己,愛惜自己,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的,為什麼糾結別人給不給?自愛、自得其樂,才是最真實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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