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別人同性、變性,我們可以很寬容的,因為無關痛癢。真正到自己,問題就復雜得多,祖宗、傳統、家風都會扯出來。有個媽媽知道兒子是同性戀,她焦慮了半年才告訴先生。先生一聽炸鍋了,大吵大鬧,先罵她:你是怎麼養兒子的?再抓住兒子大罵變態,兒子不回家了,夫妻相對也只剩怨言⋯⋯。她告訴我,他先生有四個姐姐,公婆年輕的時候家裡窮得要把一個姐姐過寄給親戚家,都要生第五個孩子。因為這個兒子,婆婆的口頭禪是:我對得起夫家祖宗。
她說:我還好,知道不接受也沒辦法。但是,憑良心講,我也很理解我先生,看他這樣子真的心疼。他在家族裡輩份小,但是一言九鼎喔,又有擔當,所有人他都照顧到,這樣一個大男人,他就是不接受兒子不是個堂堂正正的男人嗎。我說:你勸他不要去想誰是男人誰不是男人或其他的。重點是這種憤怒和不接受有沒有意義?能改變什麼?互相傷害,最終可能還是逃不過「血濃於水」何必呢?人生有很多事,像自然災難一樣,我們只有面對,沒有接不接受。我們自己的觀念和價值觀只屬於自己,不能強加給別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