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很多人都會好心提醒別人,幫助別人。這沒有錯,是善良人自然會做的事情。但是,父母或者兄弟姊妹在“好心”這個問題上很容易犯錯。因為他們會認為自己有權關心對方,有義務幫助對方,以家人之名義,讓關心失去界線,走樣了。就像有些父母覺得:我女兒配得上更好的人。這真是一廂情願的想法。說不定你女兒真是:男人不壞她不愛。父母想的,是父母假設了標準又沒有真正了解自己的孩子。或者根本不承認自己孩子的性格缺陷。用自以爲是,來判斷事情。
很多年前我一個同事因爲先生家暴她,堅決離婚。她是家庭的經濟支柱,她先生打完就道歉,要離婚他就求寬恕。我認識她先生的家人,她婆婆來找我,叫我幫忙勸媳婦不要離婚。她說:哪有夫妻不吵架的,動不動就要離婚,她是因為自己收入多才這麼囂張。我說:據我所知,您兒子打了她很多次。這個媽媽說:不可能!你不知道我兒子多善良嗎?雖然脾氣不好,不會打人的。要打也一定是她讓我兒子太生氣才打她。看,我相信很多媽媽是這樣的。她們不了解自己的孩子,或者不願面對真相。但是,她們用自以爲是和關心,去介入孩子的生活。最後裡外不是人也很正常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