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現象裡,嫁女兒要彩禮的習俗,它是我們文化的一部份,很難完全否定它。但是,強要彩禮的行為還是讓人很難接受,即便是婚事成了,彼此之間怨恨的種子怕是也埋下了。我家族男丁中有過這樣的經歷,兩人戀愛一段時間,女生說已經30歲了,想要快點結婚。這時候女生媽媽出來了,要豪宅也要豪車。男家父母願意讓出自己住的大房子給兒子結婚,兩老搬出去都不行。房子必須新買,還要寫上她女兒的名字,幾番爭議,女方媽媽到了歇斯底裡的地步,口口聲聲,她要為她女兒著想。我當時只有一個感覺:敲詐勒索!最後一拍兩散的原因是男孩無法忍受了。現在想想,如果那個媽媽曉得換位思考,只想二點:第一,這樣公道嗎?第二,兒子是她的。我相信她要彩禮的口氣可能沒那麼大。把公道二字掛在心裡,貼在腦袋的人,情緒一定不會太差,至少不會歇斯底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