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不加思索的自然反應,我們有時候會用自己的標準和表面現象定義別人。小時候我父親一直告訴我,別用自己的尺子丈量別人,年少不懂事,也就是恭敬的聽著而已,等到進入社會,釘子碰夠了,錯誤犯多了,才真正明白:真的不能用自己的標準要求別人,更不能用自己的認知去斷定別人的人品。很多資深的司機,車子開在路上,就是容不得別人開的太了一點,幾秒鐘的距離他們都難以忍受,自己才算會開車的人,忘了也有剛上路的時候,還有我們看到暴怒和歇斯底里的人,直接的反應是此人情緒失控,但是,我們其實不知道所發生的事情對當事人有多大的傷害。如果習慣了用自己的標準去衡量別人的話,即便是雞毛蒜皮的小事,也容易執著自己的想法,容不下別人的意見,也不會顧及別人的感受,自己活的不痛快,身邊人也辛苦的很。有個香港女人告訴我,她先生喜歡去澳門賭錢,他可以一個人賭錢,但是他不喜歡一個人吃飯,所以,他常常賭到晚上六、七點就打電話叫她乘船過澳門陪他吃飯,飯後,她回香港,老公繼續賭,她每次說不想去,她先生就說:你反正沒什麼事,陪我吃飯你有什麼損失?她說,一頓飯,在路途要花最少三小時的時間,足夠香港、台北往返。太執著自己的標準,你容不下別人,也很難有更多的視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