戀人與夫妻之間,都有一個普遍認為,就是:你要給我安全感。男女都有這種期望,女生要求佔多數。她們希望也要求自己的戀人或伴侶,全心全意愛護自己,沒有花花腸子,不沾花惹草,這一點都不難理解,愛,本來就是自私的。更何況,在愛的過程中,男人也是容易許下承諾的,如果你早就忘了許下的諾言,那我告訴你,女人早就把它刻在記憶裏了。我們希望另一半能給自己安全感,內裏有個潛台詞:我認定你了,我想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。
細想一下你會發現,“安全感”是你的感覺,是你根據對方的言行舉止找到的感覺。可是,如果你是一個缺乏自信的人,你容易找到“安全感”嗎?我覺得不會,你不會找到“安全感”,因為你沒有足夠的自信判斷問題,你沒有足夠的自信,相信自己真的了解對方。如果你以為一紙婚書可以約束一個浪子,或者以為婚姻可以改變人的本性,那麼你基本上活在雲裏霧裏。沒有自信的人,疑心又更重一些,這些疑心,造成很多的猜測,這些猜測也讓人的情緒無法平靜,有不少婚姻是因為不了解,不信任而結束的。
如果你都不確定自己了解對方,當然沒有信任,沒有信任哪有“安全感”?“安全感”不是全靠別人給你的,至少有一半是你要給自己的。你要先相信自己,相信自己的選擇,才有可能相信對方,糊裏糊塗與人交往,糊裏糊塗把婚結了,那麼,“安全感”對你來說太奢侈啦,隨遇而安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