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伴侶

我認為找伴侶的重點是“找”,找伴侶是去找可以相伴,相依,相信的人,是找一個肝膽相照的人,是你和他/她在一起,覺得自如,舒服,安全。無言我也願意你在身邊,不說我也明白你的心思,沒錢我不會離開你,富有我要你一起分享。只有跟這樣的人在一起,才不畏生活中的各種艱難困苦,才會彼此扶持依靠,才會再累也心甘情願,再難也一起面對,才會心在一個方向。這些想法對有些只向錢看的人來說也許很白痴,可是,誰能否認這不是愛的真諦和相伴的意義?誰會說自己不想找到這樣的人和活在這種感覺中?擇偶結婚,是為了有人相伴同行,是為了在茫茫人海中找一個可以傾訴,無話不說,了解自己的人一起生活。無論男人還是女人,找了不對的人,除了生活倍感艱辛,情緒也一定大受影響。

慎重是非常重要的,如果你是為錢,為了找人養你或者照顧你的生活起居,那麼,搞清楚供給關係,你住的豪宅和錦衣玉食是老闆給的,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老闆的要求你要遵從,你可能不能有自我。同樣,為了找個人照顧自己,也不會真心為對方著想,心裡更在乎的是自己,所謂隱私和自由不過是美化自私和無情,說來就來,說走就走,想的只有自己。這些不能算愛情,這些是等價交換,這些是一個屋簷下倆個各自盤算怎麼佔便宜的人,這種關係一定會矛盾重重,這種關係裡不會有真正的快樂。多年前有個演藝圈的女人說:我嫁個有錢人離婚後就可以去找自己愛的人一起生活。當時我年輕不成熟,衝口而出:算了吧,你找不到的,你最愛的根本不是人,是錢。我們找伴侶的時候,一定要先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麼?要錢,記得別太貪心,否則,代價太大。要愛,記得真心換真心,不真誠的感情玩不久,也很難相伴到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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