藉口不分真假,愛找藉口的人無非兩種心態。一是,推卸責任,二是,找藉口騙人騙自己。推卸責任的藉口,家中比較少,職場就很常見,同仁之間有錯的時候,總有人可以說得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。騙人騙自己的藉口,外面行不通,別人通常不買帳,也懶得理。在親密關係和家人中就很普遍了。騙人騙自己的藉口,就是為自己不合理的行為合理化,就是為了不承認自己有問題,就是沒有勇氣也沒有擔當的人的行為。就好比出軌的男人,他們不是說老婆不理解他們,就是說老婆給不了他們溫暖。但是,他們回到家,很可能是吃得香也睡得甜,這些鬼話用來騙小三,說的時候可能自己都會悲傷起來。總而言之,打死不認自己好色又沒擔當,東窗事發時,再用這些藉口減輕自己的愧疚和責任。
有個媽媽告訴我,她兒子三十二歲了還游手好閒。要早起的工作不適合他,晚起的工作他又嫌薪水少。住在家裡白吃白喝還三天兩頭伸手要錢,她說:我們家沒有快樂,看到兒子這樣我們快樂不起來。最難受的是,他怪我們,動不動,他就大發脾氣,說他一事無成是我們害的,是我們偏心姐姐。姐姐比他大兩歲,姐姐讀書的時候永遠是前三名,他永遠在倒數中,姐姐是永遠都不用操心,他是一不小心就闖禍。姐姐考美國名校還拿到一點獎學金,我們當然供姐姐。他連高中都考不上,還想出國留學,我們當然不同意呀。他現在,無論在飯桌還是閒聊,隨時可以指責我們,說我們害他。我先生已經煩死了,又不忍心趕他走。我說:他的話你們根本就不用認真聽。他完全知道自己是怎麼回事,賴到你們身上是為了平衡他的自卑心和跟你們拿錢的時候有理。不用在乎他講的話,那些狗屁藉口是他唯一的武器。要想就想怎樣讓他搬出去自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