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再婚的夫妻,都要面對另一半與前任的孩子,這肯定會帶來複雜的內心感受。誰都不是聖人,如果你自己有孩子,對伴侶與前任的孩子,你能有多愛?就算你想靠近,孩子讓不讓你靠近?彼此的孩子,夾在兩人中間,很容易變成矛盾的起因,也很難做到所有人都覺得公平、滿意。有個太太告訴我,她和先生都是再婚,先生和前妻有一個女兒。兩人離婚的時候孩子五歲,因為孩子小,他沒有爭撫養權,女兒跟前妻一起生活。四年後,先生和她結婚,她帶著一個三歲的兒子。他們結婚不久,先生的前妻也再嫁,不到十歲的女兒,不跟媽媽走,也不來爸爸家,搬去跟爺爺奶奶一起生活。轉眼之間,他們結婚快十年了,兩人的爭執和矛盾越來越多,原因就是因為她覺得丈夫太偏心自己的女兒。她說:所有蘋果手機新款上市,我先生會第一時間買給他女兒,他女兒一身名牌,讀的是國際學校。他說他要拚命賺錢,因為女兒是要送去歐洲讀書的。
她說:我覺得他把錢花在女兒身上過頭了,我有一次問他:你女兒是你的孩子,那我兒子呢?你不該為他著想嗎?他說:你兒子有他爸爸呀,我當然會關心他,但是,主要責任是他爸爸的事。她說:聽了心不心寒?愛屋及烏他都做不到,他就是偏心。我說:先不要講他偏不偏心,我們平心而論,這算不算“人之常情”?算不算在“情理之中”?我認為,算。如果你用這個思路一直去想,肯定會爭吵不休的。換個角度想,你先生也許內心充滿對女兒的虧欠,孩子小小年紀,有父母等於沒父母,住在爺爺奶奶家。他為女兒做的事,不一定只是寵女兒,可能有補償的情份。為什麼不可以把問題簡單化,你們沒有共同的孩子,把收入合理分配,各人照顧自己的孩子。孩子問題歸自己,感情問題歸彼此。不然肯定吹毛求疵,扯不清的。別拿什麼愛屋及烏說事,你如果把他女兒當自己女兒看待,你也不會心裏不痛快的啦。我個人覺得,不要在人性問題上要求別人太多,不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