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個人認為,婚前是愛,是選擇,婚後,是夫妻也是合夥人。從倆人商量結婚的時候開始,你們就是合夥人,合夥經營你們共同的家。生孩子是兩個人共同決定的,誰照顧家庭,誰負責賺錢也是兩個人決定的或者默認的。在你們共同的家裏,沒有尊卑,是平等的各佔一半。有些女性,總想盡全力照顧丈夫和孩子,總覺得丈夫賺錢辛苦,這是你的善良,不是你自貶身價的理由,是你丈夫運氣好,找到好的合夥人。說老實話,誰更辛苦?我覺得是家庭主婦。長年無休,任勞任怨,幹不完的家務,操不完的心,丈夫賺的少,還要加倍精打細算。孩子的事永遠忙不完,好吃的都給丈夫和孩子,剩飯剩菜都進了自己的肚子。
妻子是家庭的支柱,至少撐起半個家,如果你是家庭主婦,不要以為是丈夫養你,不是的,是分工合作,一個主內一個主外。除非婚前約定AA制,否則,婚後丈夫的收入是你們共同的收入,你有支配權也有使用權。沒有你照顧孩子他怎麼上班?沒有你洗衣、煮飯,他哪有那麼舒服、安心?你們共同經營的家,這個家的主人是兩個。現如今,誰也不要過度依賴誰,信任誰,我們有時候連自己都信不過。把事情一碼歸一碼,該你拿的,你應該拿的錢,一定要拿的,誰不是為了生活?情變了,要離婚了,被算計了,很正常呀,算計你的人,是因為知道你可以被算計。如果我們把自己的命運寄托在別人的良心上,那要看運氣。自己早就安排的合情合理,守住自己的利益,就不會把自己搞到一敗塗地,而且,合夥人彼此有約束,有利益捆綁,不容易散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