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辜負了誰?

情人、伴侶,沒有人希望自己被辜負。被分手,被離婚,都是很傷痛的事情,但是,真正的傷痛大多數是來自於自己放不下,要糾纏。有個跟男友一起六年多的女生,去年男生答應結婚,她為結婚準備的差不多了,四月男生開始反悔。先是說今年不是好年,想改明年,後來又說兩人性格差異太大,要重新考慮,想先分開一陣子,看看再說。她說:不知道誰告訴我的,男人有婚前恐懼症,我以為他是。怕他有壓力,就答應他可以隨時回父母家小住。結果,他先是拿幾件衣服回去,然後在我上班之後,陸陸續續把自己的東西全部搬回家。我發現不對路,跟蹤他一個星期有多,才知道,他劈腿,跟別人好上了。我已經跟那個女生見過面,我告訴她我們所有的事情。

她說:他怎麼可以這樣辜負我?我六年多的青春誰還給我?要背叛,要辜負,為什麼不早一點?這種人,我不會放過他。我現在,隨時出現在他家,在他公司,他公司所有人都知道發生什麼事,他不讓我好過,他也休想好過,讓他臉丟光光。我問她:你搞了多久?她說:兩個月了。我問:氣還沒消?她說:沒有。我問:他回頭你還要他嗎?她想都沒想說:鬼,要他幹嘛,一個騙子。我勸她說:到此為止吧,再搞下去,就不只是他辜負你,是你辜負你自己。人間事,不是非好即壞的,很多事情,好心未必成就好事,歹念也可能在巧合之下變成善舉。這就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。他好不好過,還重要嗎?重要的是:你好不好過?有些人總是說:人間不值得。我覺得,不值得的,是那些爛人爛事,是你在這些人、事中糾纏。

發表者:蒲公英

希望更多人的智慧可以像蒲公英一樣飛到那裡就在那裡開花飛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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