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撕破臉,不得罪人,本身就是為了保護自己。如果別人欺負你善良,一直想佔你便宜,那有什麼怕得罪的?除非你打算無怨無悔讓對方欺負到底,佔盡便宜,不然,遲早都會得罪對方的。有個年輕太太告訴我她的煩心事。她哥哥兩年前買房子,找她借了一百萬,借的時候說最多用半年,現在已經兩年,提都不提還錢的事。她說:錢是我和我先生的共同存款,先生問過我幾次,他是讀書人,沒有講難聽的話,但是,很明顯他不高興。大部份錢是他的,他平時很省,我知道他是為了我的面子才答應的。我每次提醒我哥哥要還錢,他都把話題岔開,好像沒這回事。
她說:我實在不想撕破臉,我和先生也是賺薪水的,我們也不富裕。只好回家叫爸媽幫我催他還錢,我媽說:你只有一個哥哥,你又沒有孩子要養,給自己哥哥多用幾年有什麼關係。我猜爸媽都沒幫我開口,而且,知道我們臉皮薄。我說:問題是不是你太軟弱?手足之情你盡了,他借錢要還,是天經地義的。他岔開話題,你就直說要他還錢,如果你一定要拿回,就沒必要拖泥帶水,躲躲閃閃,直接要。至少搞清楚還能不能拿回。如果別人不在乎你,沒有什麼撕不撕破臉,一碼歸一碼。當善良和軟弱被欺負、利用的時候,指責別人沒有用,改變自己的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