賺錢給父母或者子女花,是責任也是關愛。但是,如果心態不隨時調整,很容易衍生其他問題,變成花錢買不痛快。比如,女兒孝敬父母的錢,父母用來補貼哥哥、弟弟,有些父母還會多要錢去補貼其他子女,女兒心裡一定不爽。不爽的原因是認為父母偏心,不顧念自己的辛勞。(我有切身經驗,耿耿於懷很多年)。細想一下,其實是兩碼事。給出去的是孝心、責任、關懷。給了,就是父母的錢,他們自己的錢,想怎麼用,管你什麼事?你做自己該做、願意做的事情,為什麼覺得父母欠你呢?
很多父母,省吃儉用,錢給孩子,孩子幾十歲還要幫這幫那。給女兒的,怕女婿佔盡便宜,給兒子的,擔心媳婦亂花錢。其實,錢到兒女手𥚃,還有父母什麼事?錢給了,心裡一點都不踏實,自然就開始碎碎念。結果肯定是錢花了沒得半點好,彼此都有怨氣,這些怨氣,把本是關愛的心意踐踏至一點不剩。妥妥的,花錢買難受。我的經驗是,錢拿出來之前想清楚:該不該給?給多少?不該給、不想給,就不給。給出去的,就是單純的心意。多說屬於自討沒趣,多想是自尋煩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