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權在握

我們都有自尊心,自然希望別人是尊重自己、以禮相待。問題是:你不能要求每個人都有禮貌懂得尊重別人呀。有些人他就是沒有禮貌,不懂得尊重別人,甚至他都沒有覺察到這是不好的,你怎麼計較?有個年輕太太,她先生因交通事故往生了,年前辦完後事,正是悲痛萬分的時候,婆婆和大姑來找她,說要把五歲的兒子接走。理由是:你還年輕,我們不會叫你守寡,我們家的血脈不能讓你帶走。婆婆說:我兒子的房子本來就是我們出錢買的,我不想囉嗦,房子賣掉,一半你拿走,一半歸我孫子,先交給我保管。

她說:姐,天底下有這種事嗎?我兒子也是我的血脈,我是兒子的媽,她們憑什麼要把我掃地出門?她們以前不是這樣的,怎麼翻臉比翻書還快。言語間好像是我克死我先生,明明就是意外,我都不知道我先生當天的行程,可以這麼賴嗎?我婆婆和大姑不停發信息打電話逼我,真的要崩潰耶。我說:你只能當她們已經失去理智,不跟她們計較。法律上她們沒有權力要求你放棄自己的孩子和先生留下的房子,你幹嘛要崩潰呢?你是孩子的媽,先生的遺孀,你的家,權力在你手上。別人無權過問的事情,你還認真對待他們,當然會精神崩潰。

發表者:蒲公英

希望更多人的智慧可以像蒲公英一樣飛到那裡就在那裡開花飛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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