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個女生的男友是離婚男,有個十四歲的兒子一起生活。他們兩人相戀是在男人已經離婚三年之後。她說:我第一次去他家,他兒子只是瞥了我一眼,沒打招呼。他爸爸要說他的時候,我用眼神叫他算了。我以為慢慢來,只要我真心待他,關係不會太差。 我們相處兩年,他兒子對我的態度越來越沒禮貌。我不會經常去他家就是有點怕他兒子,有一次我先一步到他家,他兒子劈頭一句:我爸不在,你來幹嘛?其實我們倆感情真的蠻好的,我快四十歲,他快五十歲,我是真心想對這個小孩好,我對他的態度就是討好他,可是沒用耶,怎麼辦?
我說:從現在開始,不討好他,他不正眼看你,你也視而不見。不是要跟他硬碰或者爭吵,是用身體語言告訴他:不跟你一般見識。就是因為你一直討好他,他才更肆無忌憚,無論他什麼心態,他知道你怕他,所以放肆。他不是你的孩子,有錯他爸爸去教育,他有媽媽,不是你想對他好他就接受你的。我個人覺得,永遠不要討好別人,因為這是沒有自信和貶低自己的行為,而且,助長別人的劣根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