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認為“身正不怕影子歪”也要看什麼事。已婚之人有異性閨蜜,或者興前任戀友保持親密關係,在我看是不合適的。有個晚輩才結婚兩年多,跟我訴說她先生“小肚雞腸”,夫妻近期頻頻吵架。原因是,她的男閨蜜從國外回來了。她說:我明明白白告訴他,我們讀大學時就是好朋友,真的有戀人的感覺還輪得到我先生嗎?人家打電話來他臉黑,人家送點東西給我他不高興,明明是他沒自信還無理取鬧,我為什麼要為他的無知失去最好的朋友?他要吵就吵嗎,誰怕誰。
我問:你認為這個朋友比你先生更重要嗎?她說:也不是,我就是受不了他小家子氣。我說:我不覺得他小家子氣。男、女的關係是誰都講不清的,你不能讓別人與你當下的感覺一致。男人看男人跟我們女人不一樣。他反感,是要守住自己的老婆,很難理解嗎?我倒是很難理解那些有丈夫的女人為什麼跟男閨蜜有說不完的話。假設身份調轉,他有女閨蜜你不難受嗎?不要抓著人家小氣不小氣說事,已婚之人本來就該有所忌諱。避免誤會和不信任,是夫妻都要認真去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