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錯不一定有用

如果道歉、認錯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,犯錯的成本就太低了,沒有人怕犯錯、怕報應。犯錯的人很容易把自己已經“認錯”,視為別人就應該有寬容之心。這是一廂情願,而且是很自私的。有個快五十歲的太太告訴我,她離婚已經十七年。離婚是因為先生家暴,不僅打她,還打女兒。離婚時,女兒歸她,房貸也歸她,先生轉身就娶了大陸新娘跑去蘇州生活。今年新年,快二十年都不來往的小姑,來她家拜年,說她哥哥離婚回來了,還說被大陸老婆娘家人打傷了,現在人財兩空,很可憐,很後悔當初離婚。她說:我當時就告訴她:不管我的事不必告訴我,我幾乎不記得你們。

之後,我前夫就開始找我和女兒,專門晚上來敲門,我怕影響到鄰居,只好讓他進來。他說以前打我是因為工作壓力大,錯了,求我們母女原諒,他想復婚。我很淸楚告訴他:我們已經離婚十七年,是陌生人,不要來打擾我們。結果,前婆婆和小姑不停地來,用軟硬兼施的手法勸說。她們口口聲聲說:認錯了,道歉了,你還想怎樣?他是你女兒的爸。其實,他現在一無所有,她們是想他來我家養老。搞到街坊鄰居都知道,我女兒都不敢回家。你教我怎麼情緒穩定?我說:不提告就理都不理。你沒有義務也沒有法律責任,不欠他。以前怎麼過,現在就怎麼過,視若無睹。

發表者:蒲公英

希望更多人的智慧可以像蒲公英一樣飛到那裡就在那裡開花飛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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