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責不如選擇

戀情不穩或者婚姻關係有重大變化的時候,指責就不如乾脆做出選擇。指責是一條越扯越亂的路,而且,盡顯人性的醜陋。無論對方做了什麼,指責是很難不憤怒的,憤怒又很容易口不擇言,繼而大家都失去理智。如果你的戀人在你面前跟別人眉來眼去,或者讓你感覺不安,還用說嗎?還要指點對方嗎?當然是理性反省,認真思考,重新選擇才務實。有個快四十歲的男人告訴我,他太太出軌。不是他發現的,是他們才七歲的女兒告訴他的。

他質問太太的時候,太太承認出軌,對方是她上司,也是婚內出軌。他說:對方是個六十多歲的老頭,我太太哭訴是一時糊塗才出這種事,她也辭職了。為了女兒,我說服自己要原諒她,可是,一年了,感情真的回不去,非常痛苦。而且,直覺告訴我,她跟那個人沒有斷。有時候她晚歸,我女兒看我的眼神都讓我覺得自己窝囊。她是不是瘋了?自己有老公、女兒,跑去當第三者,找爹嗎?我說:指責已經沒有意義,別撕扯,會很醜陋的。搞清楚自己到底想怎樣,然後去選擇。

發表者:蒲公英

希望更多人的智慧可以像蒲公英一樣飛到那裡就在那裡開花飛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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