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沒有必要

夫妻關係如果已經無法維持,走到離婚的地步,誰對誰錯就沒必要再糾纏了。重點是以後的日子。我個人覺得,一對夫妻離婚,是兩個人都有傷痛和損失。體面地說聲再見!珍重!是自己的教養,也是對自己的過去的一份尊重。

就算你心中對方已經一文不值,再也不想相見,那也是你曾經的選擇。感情的事,本來就沒有百分之百對或錯的。很多情緒化的糾纏,只會讓雙方痛上加痛。讓一步又如何?婚都離了,彼此變回陌生人,記恨和糾纏都是不明智的折磨自己。

發表者:蒲公英

希望更多人的智慧可以像蒲公英一樣飛到那裡就在那裡開花飛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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