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在家人還是在同事之間,不多事,對自己最有利。不多事,前提是要控制好奇心,與自己無關的事情不知好過知。有些事知道一點假裝不知道也比明明不太清楚卻假裝什麼都懂要好。就算與自己有點關係,我個人也會選擇盡量避免深入了解。比如,父母偏心到什麼程度?誰對誰比對我更好之類。免得過,我絕不過問,因為對自己沒有好處。
有個晚輩說,她婆婆偏心。小叔的老婆換了新耳環是鑽石的。她知道小叔夫妻房貸壓力大,生活用度非常節省,就問她:怎麼捨得買這麼貴的耳環?對方脫口而出說是婆婆給的。她說:我當然心裏不舒服呀。孝親費我們給最多,照顧公婆我出力最多,怎麼可以這樣?越想越難過。我說:你又不知道婆婆為什麼要送她大禮,生什麼氣?別人身上的首飾你本來就不該過問。這就是多事給自己帶來的煩惱,不要怪別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