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夫妻相處,總是有一方讓著另一方。這本來是因爲愛,一開始就形成的。如果被寵讓的一方不懂「適可而止」,很容易變成因愛成恨。就算沒有“成恨”,夫妻關係也不會太好的,因為,對方是人,是有感受和情緒的。有個與丈夫相戀二年,結婚三年多的太太,先生在兩人爭吵之後一走了之,回父母家了。三天先生沒回來她打電話大罵先生:有種永遠別回來!對方的回答是:我們離婚!你同不同意都到此為止,我早就受夠了。
她嚇到了,開始亂了方寸。她只是任性慣了,沒想過會離婚。她說:什麼女人心海底針,男人更可怕。他以前的千依百順都是假的嗎?現在來跟我算總賬嗎?還說什麼受夠了,以前能受現在為什麼不能受?根本就是無理取鬧,拿著雞毛蒜皮亂搞。被他害死。我問她:你有沒有覺得自己也有錯?不如想一想:誰的忍受沒有限度?我旁觀的感覺是他讓著你,你就肆無忌憚,不懂適可而止,沒有珍惜。很多受傷,是自作自受來的。看不到自己有錯,是不可能解決問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