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已經結婚了,伴侶的過去,不是你應該關注的問題。一對夫妻,伴侶的過去不管你的事。彼此的未來,是未知數,也管不了,只能盡力而已。唯一能做的,是過好今天、當下。有個年輕太太認識先生兩個月閃婚,婚後開始越來越多想頭。她說:我先生認識我的時候剛跟同居五年的女友分手。他絕口不提為什麼,我真的很想知道他們為什麼分手?知道了才好更了解他呀。因為先生不會說,她想找徵信去查。
我勸她不要。理由是:第一,你要不要尊重你先生?你是不信任他,還是因為自己的好奇心?第二,你憑什麼把別人的過去翻出來找答案?誰沒有過去?他可以翻你的嗎?他過去的歲月中沒有你,他不需要交代的。第三,你查他的過去對你有什麼好處?添堵嗎?已經結婚了,他沒有不正常的行為,就好好過好當下吧。有些好奇心是會害死人的。結婚了,就一起往前走,不是彼此回頭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