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性

誰不想任性的活著?都想。問題是:任性能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嗎?肯定不會!如果你認為一定要任性的活著,那就不要工作,也不要結婚。職場,就算你是老闆,任性的下場可能是賠光光。結婚,本來就要顧及彼此,完全任性不可能把婚姻維持下去。有個男生結束了六年的婚姻,是他堅持要離婚的。原因是太太非常任性,任性到毫無商量。

他太太不生孩子,堅持不與公公婆婆來往,理由是:沒必要。各自有自己的父母,也不必叫對方的父母為「爸、媽」。他說婚前以為太太只是說說而已,沒想到是真的。婚後太太幾乎沒有去過公公婆婆家。一定要離婚是他父親急病入醫,在醫院三個月,太太都沒有去探望。我個人覺得,口袋錢多,又獨來獨往的生活,才有資格任性。不然,就是不懂事。

發表者:蒲公英

希望更多人的智慧可以像蒲公英一樣飛到那裡就在那裡開花飛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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