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得到不等於做得到,這是事實。說的人是不是全都胡扯、騙人呢?未必。有個晚輩才結婚三年就鬧離婚,理由是先生婚前答應的事情都沒做到。比如,答應帶她去旅行,結果只草草去了一次泰國和香港。說會努力賺錢讓她過得更好,其實,賺得更少。她口口聲聲說“被騙了”。
我告訴她:無論你嫁誰,他們婚前說的基本上都很好。不能說都是“騙”,公道點講,他也想呀,也希望心願實現。問題是,還有客觀條件和主觀意志。我們讀書的時候,信誓旦旦要努力讀書,考上更好的大學,結果呢?又多少人說一定會照顧父母,結果呢?
說得到不一定做得到。說出來是有心,能不能做到,要能力和環境的配合。夫妻之間別動不動就說“被騙”。除非人是真壞,很多話,說時都是真心的。公道一點看事情,對別人對自己都是有益的。至少也想想:自己說過的話都做到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