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個快五十歲的太太告訴我,她結婚二十三年了。婚內先生多次出軌她都知道,為了兩個孩子她選擇“忍”。她說:坦白講,我是兩個孩子的媽媽,孩子我放不下。我真的以為先生玩夠了會回歸家庭,最終,我的家在,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,無論多大也有家可回,這樣我也值了。今年春節過後,我先生開始對我很好,我以為他終於良心發現,結果,他是要離婚,讓我離開這個家。
她說:我們的房子已經付清房貸,他想貸款兩百萬給我,叫我離開。還說孩子大了,不用我操心了,我可以拿著兩百萬回娘家享受人生。他還說他知道我善良,求我成全他,因為他外面的女人懷孕了。我們的房子在內湖,四室兩廳,他想用兩百萬打發我走,我真的要跟他拼命的啦,還以爲他對我好是良心發現,原來是算計。我勸她說:根本不用生氣,告訴他,他淨身出戶。不然,讓他提告離婚。什麼良心發現,前提是他要有良心才能發現呀。一個沒良心的人,除了法律,什麼都別跟他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