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的行為是性格使然,性格是天生的。極度自私和暴力傾向都是骨子裏帶來的,基本上不會改變。我有個同學婚後才發現她先生可以自私到不管她和孩子有沒有飯吃,家裡經濟多困難他不管,他的酒是一定要喝的。而且,少一點都不行。
暴力也是不分男女的。我認識一個香港醫生,他太太非常漂亮,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。他親口告訴我,太太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滿足,立馬翻臉,不是打就是罵。有一天夫妻倆睡在床上,太太問他拿錢,他說沒那麼多,太太一腳踢他下床。
極度自私和暴力的人,他們眼裏是沒有别人的,而且不會感覺內疚自責。這類人,不適合做朋友,不可以搭檔做生意,更不適合做伴侶。如果你的伴侶是這種人,能離開就走吧。別指望對方會改變,更不要爭吵、抱怨、糾纏對錯。唯一能做的是:保護好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