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平心而論,很多爭執是沒有意義沒有結果的。只有彼此傷害。比如,父母很省,一點也不想浪費,剩飯剩菜舊衣服他們就是捨不得丟棄。日子過好了的孩子或者媳婦會跟父母爭吵。無論理由是什麼,有意義嗎?很可能你今天的好日子是他們省回來的。就算是為他們好,尊重他們的生活習慣不是大家都好嗎?
也有很多夫妻,婚後發現伴侶的各種毛病就開始吵,還有意思嗎?如果先生懶,那是他的性格或者從小就沒做過家務,吵是沒用的,不如好好商量怎麼辦。你氣上心頭的時候,靜一靜,想一想:吵有什麼用?除了傷感、傷心把自己氣壞,還有什麼?家人之間雞毛蒜皮的爭吵,沒有道理可言,都是情緒宣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