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也不提

我個人覺得,再也不提曾經傷害過你的人是最高境界。刻意不讓對方在心中留下痕跡是最好的無視,就算不幸遇到,視而不見聽而不聞,就是無聲地打臉對方。

有個被家暴堅決離婚的女生告訴我,她前夫故意帶個小女友到她公司樓下等她,告訴她很快會再婚。她說:你見過這麼不要臉的人嗎?

我說:你最不該的就是還在乎他的行為。都是陌生人了,還讓他影響你的心情,想什麼呢?好心情和好身體才是自己的。

發表者:蒲公英

希望更多人的智慧可以像蒲公英一樣飛到那裡就在那裡開花飛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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