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回家的伴侶

有個年輕太太告訴我她的婚姻關係。她結婚不到兩年就發現先生出軌。她問先生打算怎樣處理婚外情?先生說:我只是逢場作戲而已,沒有要離婚,你要大吵大鬧我就先回父母家,大家都冷靜一下。

她說:他以吵架為藉口搬走了已經一年。說是回父母家,鬼曉得他住在哪裡?我猜他故意耗著,等我提出離婚。我只好走法律途徑解決,他又跳出來不承認“故意遺棄”,律師都搞不懂他到底想怎樣。你說,碰到這種事,怎麼快樂?

我說:其實,你一個人的日子也可以過得清清爽爽。不依賴誰,不看誰臉色,更不用顧及誰的情緒。現在是他自己搬走的,且看他怎麼收場。已經交給律師了,就專心把自己的日子過好,為什麼不可以更快樂?

發表者:蒲公英

希望更多人的智慧可以像蒲公英一樣飛到那裡就在那裡開花飛揚。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