隱私

私生活的重點是“私”,是自己的私事。沒有人願意被別人侵犯隱私,但是,保護隱私也是個人要用心的。如果自己四處哭訴,把私生活攤在陽光下,就不能怪別人怎麼說。

我個人覺得,夫妻反目最好是雙方都閉嘴,這是最基本的尊重自己。尤其是有孩子的家庭。解決問題有法律途徑,夫妻互揭瘡疤是非常醜陋的,對自己的孩子是很深的傷害。(此文與熱議事件無關)

發表者:蒲公英

希望更多人的智慧可以像蒲公英一樣飛到那裡就在那裡開花飛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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