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要花錢是當然的,怎麼花,為什麼花?意義大不相同。民俗的彩禮今天也都走樣了,今天結婚花錢,新娘和娘家的行為,是老天給新郎的婚前最後提示。有個男生告訴我他的苦惱,他快30歲,是獨生子,工作是夜班印刷,因為工作性質的原因,之前的女友都沒有走到談婚論嫁。一年前經人介紹認識現在的女友,比他大3歲,女方希望早點結婚,告訴他,她父母的安排是先辦訂婚酒席,之後籌備婚禮。他和父母去拜訪未來岳父岳母,收到的訂婚清單要買給女方的首飾就超過百萬,女方父親說,訂婚後就先買婚房,房子裝修完了就結婚,並且說,他手上有一套幾年前買來投資的房子,他願意吃虧低市價百分之十賣給未來女婿,方法也簡單,過戶到自己女兒名下就可以啦。他們回家的路上,父母一路無語,到家了父親問他:是真的想結婚了嗎?他約女生出來跟她商量,可不可以直接結婚跟自己父母住?女生說:當然不可以呀,哪有這麼便宜的婚姻?要照我爸說的辦。他說:我沒有存夠買房子的錢。女生說:我爸說,你父母的房子賣掉,他們換小一點的就差不多啦,我爸很了解房價,他可以幫忙。
他問我:大姐,這合理嗎?我會不會被騙婚?坦白講,我知道父母很憂愁,我自己也很不安,拜托您直言。我說:我們先不定義她騙不騙婚,表面上看我認為是借婚姻勒索。彩禮的性質是彩頭,好開始的意頭,如果自己有能力,又感恩女方父母養育了自己心愛的人,給多少都不過份,心甘情願給的錢,真的是多少都歡喜,是彩禮也是心意。但是,完全不顧及對方經濟能力,滿天要價,甚至開口讓你父母都要為她的要求讓路,我認為是勒索。你現在要想的不是彩禮,是你結婚的目的是什麼?你又怎樣理解婚姻的意義?如果是為了有個溫暖的家,有個愛你的人跟你相伴相依靠,跟你分享喜悅,分擔憂愁,同甘共苦,願意為你養兒育女,那麼,這個人是她嗎?搞清楚這一點就有答案了。婚姻絕不能兒戲,它關乎你的後半生和你的家人,婚姻也不是買賣,如果是買賣你也願意,那就先訂合同,寫清楚:買什麼?賣什麼?做不到怎麼賠償?這樣才公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