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了熱戀中人,無論與誰相處,我們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喜歡對方。人與人之間,只要相處夠多、夠久,你一定會看到對方的缺點,心裏會有一點討厭都是難免的。如果不管控這些討厭,就會越來越討厭,然後心生厭惡。厭惡心起,不僅見到就煩,還會起恨,會有惡毒之心。我們在職場,同事之間,總有人相互之間討厭對方。其實,都是萍水相逢,前世無冤今生無仇的人,就是你看不慣她大嘴巴,她看不慣你自私,由看不順眼開始,繼而挑剔對方所有的行為。對方所有的缺點都看得清清楚楚,就是看不到優點,這種心態,會恨不得踩死對方。看到對方出錯,會很爽,能幫一把的時候,不幫,能說句公道話的時候,不說,假裝不知道。其實內心未必是個惡毒的人,就是厭煩之心主導情緒。
有個年輕太太是跟婆婆同住的。同住的原因是,先生是獨生子,十歲時,父親拋妻棄子遠走他鄉,母親非常辛勞把他養大,婚前就講明一定要同住的。她說:剛開始是沒什麼的,後來我婆婆的很多習慣我真的受不了。比如,剩飯剩菜已經放兩天,還要翻熱再吃,根本就不衛生,好好跟她講,嘴巴答應,根本就不改。講多了哪還有耐心,一吵架她又哭,好像我欺負她。聽她說了很多婆婆的小毛病,總之就是討厭、煩。我說:你不如試試去想想婆婆的優點,再想想她為誰省?也想想她曾經多麼辛苦。這樣想不是要展示教養、素質、品行,而是,這麼想,你自己的心情和情緒會完全不一樣。會家和萬事興,會心生感激,會懂得欣賞別人。看人之短,天下無人順眼,看人之長,我們可以學到東西,而且,心情愉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