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伙賺錢

還是有人覺得賺錢找自己人合作比較可靠。我個人倒不認同,因為,自己人或者兄弟姊妹合作,容易把感情扯在一起,很難公事公辦。相反,與別人合作,大家照合約辦事,一碼歸一碼,彼此互相約束,賺到照合約分,沒有麻煩。有個朋友說起她的煩惱,說著說著哭的非常傷心。三年前她看好一處房產,回家吃飯的時候就跟父母說起,說自己手上有點錢,想買房投資。當時哥哥嫂嫂也在,嫂嫂就說:一起合作吧,有錢大家賺。她說:當時我自己是拿得出頭款的,不需要跟他們兩份。我爸媽在旁邊說:對呀,兩家拿頭款出來可以少貸款,大家都輕鬆。我真的是看到我哥嫂眼睛都亮了,不好意思拒絕他們。房子買了,貸款是我貸的,講好了先出租,租金補貼貸款,我們待價而沽。

她說:真是弔詭,房子地段一流,我們租金降了又降,就到疫情來襲,好不容易房子以最低價出租,平均要付出的貸款就多了。我哥嫂就開始碎碎念,我大嫂講話真的難聽,她說:你到底有沒有做過功課的?房價下跌我們不認的,是你說有錢賺我們才加入的。房價真的下跌百分之二十左右,我哥嫂就吵著要退出,他們要全額拿回他們的錢。我實在受不了,把他們的錢還給他們,還要花錢請律師幫忙簽一堆文件。我傷心的是,他們算什麼人嗎?聽到有錢賺就衝進來,虧損就要全身而退,還要講到好像是我設了圈套。我勸她算的啦,已經處理完畢,吃一塹長一智吧。家人之間,不僅合作賺錢不易,自己的經濟狀況,多說都無益。

發表者:蒲公英

希望更多人的智慧可以像蒲公英一樣飛到那裡就在那裡開花飛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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