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個人覺得,一個好人,他首先是天性善良,不願意傷害別人。但是,人世間的現實就是:人善被人欺。欺負善良的,除了外人,還有家人,家人的欺負,通常還比外人有過之而無不及。有個朋友告訴我,她先生是個老好人,誰他都不想得罪,一句重話都不會講。在公司,他是老好人,吃什麼虧他都有份,幸好,老闆念舊,老員工都不會被解僱,工作還算很穩定。但是,在家裡,她先生是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妹妹的。平時公公婆婆有什麼要幫忙的、累人的活,如果他們找大兒子,大兒子就指示弟弟去幹。如果他們找小女兒,小女兒或者女婿就指示二哥去幹。小女兒的家跟父母的家只隔一條街,二哥來父母家要半個小時。反正,不管,他們都很忙,而且叫她先生去父母家做事,口吻都是:快點去,你騎機車不會堵車,比我們開車快。
她說:平時家庭聚餐,我先生的哥、嫂,妹妹和妹夫是隨時可以言語貶低我們的。比如,小姑換了新車,我先生說:我知道這個車很貴,開起來怎樣?好嗎?小姑說:自己去買一部來開就知道了,告訴你有用嗎?父母家的活是我們幹,功勞是他們的,我先生總是好像沒什麼,我也不好說他。問題是,我們的女兒現在十五歲,她的反應越來越明顯。她見到大伯和小姑開始不打招呼了,也開始跟爸爸說話越來越大聲,有一次我先生跟女兒說:做人要有禮貌。她說:禮貌和窩囊廢是兩碼事。我說:說老實話,你先生這種人很多的。我認為是他們性格如此,一輩子都想做個好人,結果就是一生唯唯諾諾,根本沒有自己。其實,好人不用做的,更不是用來討好別人的。做一個好人,是我們對自己的要求,是為自己的人品而設定的。碰到會欺負你的人,勇敢的用語言或者身體語言告訴對方:不可以。被欺負,不是好人應得的,對別人善良,也守住自己的尊嚴,才算是好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