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不來

無論什麼關係,人與人是要講緣份的。就算是親人,合不合得來不是憑想像和付出可以做到的。合不來,是彼此的性格、人品、價值觀決定的。性格、人品、價值觀相近的人,自然容易相處。

很多父母與子女合不來,那怕是很好心的提醒,得到的也是懟到你懷疑人生。而父母又一次又一次心軟,為孩子找藉口,為自己找幻想。其實,人的性格就是三歲定八十,不會尊重你的孩子,永遠不會。

如果相處要小心謹慎,說句實話都會得罪人,就不要相處,放彼此一條生路。也不必糾纏誰錯誰對,沒有對錯。任何關係都是:歡喜近,難過遠。別老想著彼此的關係,很多關係越遠越好。

活成什麼樣子

年少時的我們,依靠父母生存,努力想活成他們希望的樣子。成年的我們,環境、責任、職業讓我們活在框架內、法規裡。

如果你已經熬到年過半百,衣食無憂,你打算把自己活成什麼樣子?介入兒女的婚姻?以關愛之名讓他們討厭你?

親戚朋友的屁事找你就馬上去,說不定出錢出力還被罵,你圖個啥?這也算存在感嗎?所謂人情世故,你不參與就沒事。

我們只有在人生的下半場,才有機會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。不差錢就對自己好一點,體力還在就出去走走。人生,總要有只為自己活的日子。

不同信仰

有個媽媽是虔誠基督徒,她認為兩個孩子也應該是基督徒,所以,從小她就灌輸孩子基督教義。她認為一家人都應該是虔誠的基督徒。現在兩個孩子都是成年人,一個信佛,一個除了錢什麼都不信。一家人因此很少接觸,因為見面她必然生氣。

她女兒問我:我媽是不是走火入魔?我說:我個人覺得也不一定是走火入魔,她自己堅信“全能神”,就希望你們也有耶穌的保佑。你們彼此選擇了自己的信仰,沒必要她生氣你們也生氣。碰到這種爭執,你從她也是為你們好的角度去想,就不難相處。

愛·恨

每個人都覺得有愛就很幸福,心裡念念不捨、不忘的當然是愛過的人和願意一生守護,怎麼也放不下的親人。

沒有人喜歡恨,因為恨一定是傷害、傷心的。但是,有愛就有恨,沒有愛、恨的人生不算人生。有誰一生都沒有愛過、恨過嗎?

人的感情本質上就是一體兩面的,愛的反面就是恨。人在愛恨交織時,是情緒混亂,矛盾糾結的短時狀態,會過去的,給自己一點時間。

不要求別人

我個人認為我們都是很獨特的人。自己的性格、喜惡、生活習慣、品味、經歷、價值觀都是非常獨特的。別人也是。就算你很好心的為親人指一條好走一點的發財之路,都未必是好事,因為,對方還要有那個“命”。

成年人之間,無論什麼關係,你要求別人聽你的,一定會煩惱又傷神。最慘是結局往往是都不好過甚至怨恨。我們終究活的是自己,別人也一樣, 面對身邊人的行為,少說,最多點到即止,是尊重,也是多說無益。

不要求別人,很多煩惱就不存在。不執著己見,就沒有爭執。人生,責任完了之後,把自己還給自己。身心健康才是重中之重,畢竟,生活靠誰都不如靠自己,健康出問題了,靠誰都不舒服。

別太認真

無論與誰交往,都別太認真。一個家庭主婦,丈夫吃飯時挑三揀四,如果他也沒少吃,你理他幹嘛?他就是愛叭叭,再喝兩杯更是說話沒邊,你認真個啥。

孩子小時候又乖又聽話,長大了你多說一句他們都煩,就是長大了翅膀硬了,何必認真跟他們計較?別人不愛聽你就不說。人教人教不會,事交人一次就夠。

朋友之間,是非八卦、閒言碎語永遠少不了,聚散無常。誰的嘴臉、言行,看看就好,沒必要太認真。一生的真朋友有一個都難得,都是過客,隨緣。

情緒

人都會被情緒勒索,情緒是影響自己一生最大的變數。左右人類情緒變化的原因主要是「索求」。別人有的你也想要,明明自己能力不足還認為自己值得擁有,把幻想變成期待,情緒當然受影響。

人總是只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東西,不願意承認自己能力不足。同樣的學歷,看別人賺錢多心理就不平衡,當然嚴重影響情緒。事實上,學是一回事,做是另一回事,更何況:命裡有時才會有。命中沒有的東西就是沒有嗎。

人生短短幾十年,很多事情咱們看淡一點就沒那麼多煎熬。如果甘於平淡,誰說粗茶淡飯不香。想要的太多,得到也是辛苦,天下根本沒有便宜事。誰成功,誰錢多,管他的,把平淡的生活過好了,就是成功。

不要為別人的行為生氣

我們很容易因爲別人的言行感到憤怒。親朋好友中最常聽到的是:“豈有此理,怎麼可以這樣?怎麼好意思⋯⋯。”其實,別人的言行是別人,你有自己的主見和決定,就犯不著生氣了。

人與人之間,性格、價值觀、人品、環境都不一樣,一個媽生的性格都很可能天壤之別。咱們做好自己,有自己的堅持和底線就可以了,別人的想法,別人的行為,說到底是別人的事。

道歉

道歉有至少三種原因。一是真心覺得自己錯了,道歉。二是不得不道歉,環境對自己不利,大家都看著呢。三是另一種自私,道歉的目的是為了良心好過,又或者有求於人。

有個朋友告訴我,他父親在他三歲的時候拋妻棄子,一走了之。後來債主上門,媽媽才知道爸爸欠別人錢跑路了。

他現在四十一歲,突然一對老夫婦找到他。男人一見面就聲淚俱下的道歉,說一直沒有來見他是身不由己,還說從來沒有忘記自己的兒子。朋友說:見到這個說自己是我爸爸的人,我心情是混亂的,感覺一個陌生人在面前道歉、哭,似乎有點難過,可是真的對他也沒感覺,他太太是泰國人,一聲不吭。

他回家告訴媽媽,媽媽很豁達說:我對他是沒什麼感覺了。但他是你父親不假,怎麼相處你自己決定就好的啦。一星期後,爸爸又約他,這次告訴他,自己沒有積蓄和收入,要求他付房租和生活費。他說:姐,傻眼吧?那一刻我清醒了,站起來告訴他:先生,不好意思,我不認識你,請不要再找我。謝謝!

得不到的

我個人一直覺得:得不到未必是壞事。比如,父母偏心,甚至從來沒有愛過你,你很悲傷。其實,父母如果非常疼愛你,他們養你多少年?算二十五吧,換你要照顧他們最少大概也要二十多年。不盡孝,過不了自己的良心,盡力又是沉重的負擔。相反,他們不愛你,虧待你,你也沒有照顧他們,身心的負擔都輕,這其實也是得到。

還有很多離婚的朋友,伴侶出軌是扎心的痛。其實,分開了,再不用等人回家吃飯,再不用牽腸掛肚,再不用買的都是別人愛吃的食物⋯⋯。一別兩寬,想吃什麼吃什麼,想去哪裡去哪裡,自由自在,是損失嗎?我覺得也是得到。得失的意思是告訴我們:有得就有失,有失必有得。很多我們以為的損失,只是心理上的,實質上沒有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