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不小心與吸毒者或者賭徒結為伴侶,我個人認為,離開是唯一的選擇。千萬不要以為這兩種人會改變,(不是沒有,是非常非常少見)。也不要相信這類人的誓言,也許誓言是發自肺腑,但是,他們做不到。我有這類家人,我細心觀察後的結論是:他們是性格有嚴重缺陷,沒有自制能力的人,而且,非一般的自私。說他們極度自私一點沒冤枉他們,他們的毒癮和賭癮是高於任何人的,他們不在乎父母和家人的死活,我們正常人做不出的。
有個女生認識她先生六個月,因為意外懷孕了就結婚。婚後才知道,先生是賭徒,連房子已經是法拍屋,限期離開。從結婚第三個月開始,房租和生活開銷全部是用結婚時娘家給她的錢。現在孩子三個月大,她早就口袋空空,那個視賭如命的丈夫不拿分文回家,下班就去賭,除了每天開空頭支票,什麼家事都不管,老婆、孩子是否健康不關他事。發誓不再賭錢,孩子滿月酒收的紅包和一點金飾她藏在抽屜底轉眼就被先生拿走。她問我:這樣的丈夫我要怎樣?我說:離開吧!反正要靠自己,就給自己和孩子一個安穩的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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