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覺

人生有一樣東西是:“修正自己的感覺”。感覺是最真實的事情,感覺被傷到就是被傷到了,但是,修正自己的感覺是最能開解自己的。比如:伴侶突然語氣、態度很差,你的感覺當然不好受。如果因為不好受,就耿耿於懷,感覺會越來越差,當然不舒服的是自己。這時候,用另一個角度修正自己的感覺,為對方找藉口。假設他是不是有什麼煩惱?就算他是真的有問題,你的思路會讓自己平靜,避免繼續糾纏不清,你認為他是無心的,自然不會影響情緒。

成年子女態度惡劣,很多父母理所當然會覺得太不孝。我們是生你養你的人,沒有功勞也有苦勞,不孝也就算了,怎麼可以用這種態度?這麼想,沒錯。問題是,越想越傷心,千頭萬緒湧上心頭,不紅了眼眶才怪。這時候,真的、真的,修正自己的想法:孩子已經不是孩子,是另一個成年人,跟你有代溝,價值觀不同,這種現象很普遍也很正常。這麼想,是不是不會悲傷?至少不會很悲傷?我自己每當感覺不愉快的時候,就去修正自己的感覺,心情可以很快變好,走出那種感覺。畢竟,我們自己才能幫助自己,身心愉快也只能靠自己想辦法。

放下委屈

我們很多心結,就是覺得委屈和不值。把這些放下、淡化吧,因為,付出是自願的,不如所願是常態,有什麼好委屈的?什麼關係走到一起都是緣份和命運,走到最後都不過是一場相識。什麼親情不是緣盡了就淡,多好的家庭,也只是生命中的驛站。感情和名利,細想一下,不都是幻影和浮雲嗎?我們何必耿耿於懷,苦了自己?

來人間走一回,每個人的大半生都迷惘,都怕孤獨,拚命想維護的親情,小心翼翼希望別人看得起自己。這些終究還是要看命中有沒有,沒有的東西不是靠想就能得到的。我覺得,活到中年,就該重新審視生命,把自己找回來。福氣不是你有多少錢,身邊有多少人,福氣是,無痛、無病、無債,是心事少、慾望少,懂得珍惜自己。

獨處的好處

想要與人相處愉快,不是容易的事情。最難相處的往往是家人,無論是因為代溝還是性格,有些家人,他們從骨子裡就沒想過要尊重你、珍惜你。所以,言語間永遠是不客氣的,沒禮貌的,無論你說什麼,總有反駁你的理由,說不定好心都是多餘的。有些子女,媽媽說點心裡的感受,他們立馬就毫不客氣地評擊你,指責你的不是。有些是永遠站在外人一邊,多少子女,他們可以為認識沒幾天的戀人跟父母翻臉。他們在外人面前是慎重的,在父母面前是放縱的。外人對他們的好,是他們的能力,父母的好,是應該的,欠他們的。

我有很多朋友,跟子女的關係是斷不了又不快樂,不知道哪一天,一個導火線就爆發了,情緒崩潰在一瞬間。我個人覺得,無論什麼關係,只要相處不愉快,不要留戀,盡量分開。少一些相聚,少一些來往,讓彼此都舒服點,畢竟人生短短幾十年,不愉快是折壽的。誰的情緒崩潰不難受?不需要時間慢慢化解?相處不愉快的關係,就是置身於危險之中。獨處不可怕,可怕、可悲的,是身邊一堆人,沒人真的在乎你。如果是這樣,學習獨處吧!學會了獨處,會欣賞獨處,身心一定健康。

我們要在意的事情

我個人的感悟是:不要太在意別人怎樣對待自己,包括父母。不是什麼境界或者豁達,而是,那是我們根本無法在意的事情。就好比我們的長像,美、醜是天生的,不是你在意就能改變的。完全不能改變的事情,為什麼要浪費心思去想?甚至讓自己痛苦萬分?我們與另一個人之間,能有多少應該和理所當然?我們來人間的目的是成為自己,是有自己的路要走。

做人唯一能在意的就是自己,唯一能控制的是自己的良心,把自己過好。別人,包括父母,對你好,愛你,是幸運不是必然。另一個人,他有自己的心思和性格,這些心思和性格,包括喜、惡,又不是你植入的,你怎麼要求?做一回人,活在世上,最值得在意的是:取悅自己,不是取悅別人。因為,越取悅別人,你會越痛苦,越不快樂。

善了今生緣

我們與任何人的緣份都只有今生,沒有來世。子女與父母的緣份,多了一點不同,就是有責任和義務的約束。而且,父母再不好也是父母,你拿他們沒辦法。大部分父母他們也不會不養孩子,他們會在一些細節上傷到孩子。比如:重男輕女、偏心。我覺得他們不是不知道自己不對,他們只是對自己的缺點輕描淡寫,假裝沒事。孩子小時候,他們會想:小孩子懂什麼。等孩子長大,他們又一廂情願覺得孩子不應該計較。有個五十多歲太太告訴我,哥哥讓她接八十三歲的媽媽來她家同住,說媽媽老了應該在子女身邊生活。她不願意,而且,越想越氣,考慮要不要斷絕與娘家的關係。她說:兩年前我爸往生,之前一直是我們兄妹出錢請看護照顧。老實說,叫我出錢請看護我已經很不爽。不是因為我哥有錢還要我平分費用,而是,從小父母就重男輕女。

我家開麵店,我和哥哥一起放學,哥哥去做功課,我去洗碗擦桌子,我小學就開始做家務。無數次媽媽帶我們去買東西,買完就叫我把東西拿回家,騙我說帶哥哥去看病,其實去吃麥當勞。有好吃的媽媽會藏起來留給哥哥吃。我爸媽有事都找我,他們捨不得兒子勞累,爸媽的財產毫無疑問都是我哥的。我哥房子九十八坪,家有菲傭,我家三十三坪,為什麼媽媽不住他家?我對父母早就問心無愧,是他們習慣了欺負我。我建議她跟哥哥商量就是,斷絕關係好像不必,都照顧了這麼多年。我有個朋友的做法我很欣賞。她媽媽也是重男輕女,無論什麼年代的標準,她小時候是被媽媽虐待的。後來她三個哥哥都不管父母,她照顧。她說:不是我有多好,也不是忘記過去。而是,我想善了這份父母緣,反正不會有來生。最奇妙的是,她三個哥哥都先後落魄,只有她,越過越好。

就當交學費吧

騙子自古就有,騙子的手段五花八門,基本上都是騙財騙色。年輕女生被中年男人騙色,我個人認為,可以歸類為倒楣。因為年輕,閱歷尚淺,騙子有心用甜言蜜語設圈套,年輕女生是很容易昏了頭的。有個才二十四歲的女生愛上一個中年男人,她是在公司與客戶聚會上認識這個男人,當時只是打個招呼。散會時這個男人過來問她住哪裏?她說出地址,男人說順路,叫她上車。一路上男人彬彬有禮,表現很君子,之後鮮花、電話不斷,很快就變成情侶,經常出入酒店。後來男人說酒店不方便,出錢幫她租了一個很小的公寓。男人從來不過夜,最晚十點走,理由是不給正在辦理離婚的老婆抓到把柄勒索他。

男人告訴她,他沒有孩子,老婆嫌棄他賺錢少,已經提出離婚,目前是等待律師事務所進行財產分配。男人用非常悲傷的表情告訴她,自己唯一的錯,就是太善良,太在乎婚姻。因為這些,他已經痛苦地生活了五年,曾經想過自殺。這些橋段真是又土又舊,可是,她信了,上當了,跟這個男人在一起快三年,男人總有理由說離婚受阻。她二次懷孕男人又叫她流產,她跑去找男人的老婆,才知道跟本沒有離婚這回事。事情到此,男人翻臉用髒話罵她。她哭著說:我真的咽不下這口氣,一直想同歸於盡。我勸她說:這樣想更傻,你如果被狗咬了,你也去咬狗一口嗎?成長是要交學費的。有勇氣活下去,活得更好才是要爭的一口氣。

尊重不是放縱

我有很多中年女性朋友,她們善良,有教養,專心婚姻。愛家、愛丈夫,對丈夫基本上是千依百順,她們很在意要“尊重自己的丈夫”給足丈夫面子。她們當中,真正幸福的不多,先生家暴(語言暴力也是暴力),出軌的是多數。我旁觀的感悟是:她們把先生寵壞了,沒有正視自己的家庭地位,忽略了人性本自私。情深深,愛濃濃講不了幾年的,婚姻是搭伙過日子。家庭好比夫妻共同經營的公司,各有一半話語權,無論你是那一方,如果你放棄自己的權力,完全由另一方說了算,那麼,不要忘記,你是沒有辦法放棄「損失」的。

婚約本身,包含彼此約束的權利。不要把自己對伴侶的尊重想的那麼美好,碰到你寵他、愛他、尊重他,他懂得珍惜,與你相向而行,是運氣,不是必然。人性,它經不起「寵」,有些寵愛和尊重,會不知不覺間坐大了人性的貪婪和自大。假設一個公司不規定員工的責任和業務,這公司很快會倒閉的。我個人覺得,如果想要婚姻穩固,一定要訂規矩,規定彼此守護對方、守護家庭。我認識一位先生,他娶了一個很任性的女人,婚後第一次吵架女人說出“離婚”。他很嚴肅地對老婆說:這一次我原諒你,下一次你再說離婚,請直接搬走,我一定離。他們現在七十多歲,好得很。人,犯錯的基本考量一定是:不怕,成本低。規矩,是對彼此的尊重和保護,也是自己的權力。

擔心不如自強

兩地分居的夫妻,擔心感情出問題是自然的。有個中年太太告訴我,她先生被公司派去上海工作已經兩年。因為兩個孩子都是中學生,為了孩子她守在台灣。但是,從先生走那天開始,她就一直擔心先生在外面沾花惹草。她說:不是他之前有什麼不可信的過往,而是我不相信人性。一個男人單身在外,他又不醜,女人有心送上門,我算他一次拒絕了,二次、三次呢?最初他每個月回來兩次,現在他說跑的太累,有時候三個月才回來一次,怎麼能不擔心嗎?雖然一有假期我也帶著孩子去上海,還是非常擔心和焦慮。

我說:問題是,你的擔心和焦慮對你有幫助嗎?應該沒有吧?倒不如明明白白告訴先生你的擔心。然後,共同立規矩。規定經濟收入多少歸你和家庭,規定每天通電話互報平安和商量家事。婚約本身就是對彼此有約束的,照顧家庭本來就是夫妻的共同責任。有規有矩,你自己又自我增值、自強,一定比每天胡思亂想更有用。心中不安、有焦慮的時候,就是要想辦法解決問題了,否則,只會越想越亂,越焦慮。

有些事情不能談對等

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講對等的。更不能站在現在,不論過去講對等。比如:父母沒有幫忙帶孫輩,兒女責怪父母。我經常聽到一些人指責父母不幫忙時說:你們現在不幫我,你們老了也別想我照顧。我個人覺得,這麼想,都是有罪,說出口就是混蛋。現在不幫你,你就不給父母養老,那你小時候父母的付出怎麼算?你吃奶換尿布總不是自己一出生就會吧?如果你是媳婦,你愛的人,是公公婆婆用心、用愛養大的。這個人現在養你,處處為你著想,你跟公婆計較真的有理嗎?

做人子女的,如果父母沒有虧待過你,到他們老了,你可以更在乎自己的家庭和孩子。飲水思源之心要有吧?養育之恩不能忘吧?你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怎麼待你,你就怎麼待你父母才是正常的。我尤其不能理解那些自己也有孩子了還不善待父母的人。養兒方知父母恩,你的孩子容易養呀?靜下心想一想,自己做的事、說的話,是不是太混?雖說是:論心不論跡,論跡無孝子。問題是,我們的心態要正,有心才有言行。

贍養父母

我個人認為,贍養父母是因為:他養你小,你養他老。是反哺,報答親恩,父母養你二十年,你也照顧父母幾年,很單純的感情和感恩。別的考量是說不過去,或者看似合理,其實,不合情,也不合理。有個七十六歲的阿媽訴說她的傷心,她先生已經八十二歲,十年前就半身不遂,一直是她自己照顧。現在她膝關節疼痛,有時候想叫兒媳婦幫忙。兒媳婦沒有工作,孫子也讀大學了,但是,媳婦基本上會用各種理由拒絕幫忙,而且明說:你自己的孫子小時候你都沒幫忙照顧,我也沒有理由照顧你們。

阿媽哭著說:我孫子出生前我先生的身體就不好,加上我媳婦有潔癖。我在兒子家出入都有壓力,我怎麼幫他們帶孫子?我兒子現在高收入,好職業,難道他是自己長大的?最傷心的是我兒子和媳婦的心態一樣,不照顧我們還理直氣壯。我說:事已至此,您糾結他們的態度和想法還有用嗎?不如考慮一下自己的財產怎麼利用。房子大變小或者賣掉,請個看護或者保母,用起來更方便。兩個高齡、身體又不好的老人,還生氣、傷心,更傷的肯定是自己,沒有意義。父母有養子女的責任和義務,但是,他們沒有養孫子的責任和義務。